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若遇出租车乱收费可直接投诉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究竟是1元还是1.5元?这似乎成了部分乘客好奇的问题。由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经过多次调整,部分出租车驾驶员打起了乱收燃油附加费的“擦边球”,对不知燃油费调低的乘客,收取1.5元或直接以无零钱为由“四舍五入”,乘客建议能不能让燃油附加费在计价器上显示,避免乱收的现象发生。
司机:不知道调价的就收1.5元
“师傅,燃油费不是调整为1元了吗?你还得再补我5毛钱。”近日,王女士从白马小区打车至书林街,抵达目的地后计价器上显示金额为13.4元,按照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的规定,车费应该为14.4元,可是当王女士递给驾驶员15元时,驾驶员却以没有零钱为由拒绝找零。王女士很生气,可并未投诉该名驾驶员。“5毛钱的事情,我也懒得打电话投诉了,希望相关部门能来管一下。”正因为一些驾驶员“摸准”多数乘客不会因为几毛钱而投诉的心态,所以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的现象。
和王女士不同,李师傅由于不知道燃油附加费调整后的价格,也遭遇了被多收的情况:“这燃油费一会儿是2元,一会儿又调整为1.5元,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多少钱,所以驾驶员说要加1.5元时,也就给了。”
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坦言,出租车车费“四舍五入”早已是行业潜规则,看人收燃油附加费也是钻了乘客不太了解燃油附加费调整的空子,同时摸准了乘客不会因为几毛钱去投诉的心态。“我们收钱时会看乘客知不知道燃油附加费调整了,如果对方不知道,我们就直接收1.5元,如果对方知道是1元,那我们也会以没零钱为由‘四舍五入’。”
管理局:若遇乱收费可直接投诉
由于昆明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经过多次调整,乘客了解燃油费价格的渠道主要以出租车上粘贴的提示标语为主,但不少车辆仍然粘贴着以前2元/次的标签,有些车辆上甚至直接没有粘贴。一名出租车驾驶员以标签撕下后胶水不容易清理为理由,表示不想粘贴。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对于燃油附加费调整的具体时间和调整后的价格并不知晓。据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表示,燃油附加费最新一次调整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从那时起已统一调整为1元/次。对于部分车辆不按规定粘贴燃油费调价标签的行为,客管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若驾驶员看人乱收燃油附加费,乘客可根据车牌号和乘车发票向客管处投诉,但目前难以实现燃油费计入计价器统一收费。“目前,昆明市共有7651辆出租车,如果每一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后都要对7651辆车的计价器进行调试,从人力和时间上都难以实现。”(昆明日报 实习记者陈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