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06.10.2014  19:19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2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策,为满足屏山镇和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我县依法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本次修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规模边界的调整。通过本次规划调整,保障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和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已批复同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布局调整)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4〕99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修改背景

为有效尽快解决我县县城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凤家古镇、工业园区新建中药材中药饮片加工基地等一批县内重点建设项目急需用地,使一大批民生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开工,促进屏山镇、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在不改变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对屏山镇规划布局进行局部调整,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

二、规划修改内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布局调整)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涉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展(有条件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布局调整,不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的布局未发生变化。《修改方案》共涉及11个村民(居民)委员会,110个地块,569个图斑,规划共调整地块面积为355.727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布局调整114.571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布局调整63.2922公顷。

三、屏山镇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后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不低于432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37.6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62.9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为488.33公顷,各项约束性指标均未突破。

四、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征求相关部门、个人意见建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召开规划修改听证会,与会代表均同意《修改方案》。

五、规划修改批准机关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六、批准修改文件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禄劝屏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4】229号)

七、批准日期: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特此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7日

来源:禄劝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