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韩吉芬:应立法明确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14.01.2016  23:43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为了让学校、老师放开手脚,给被束缚的学生一个解放的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大胆、全面地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学生,市人大代表韩吉芬在今年的昆明市“两会”上建议,应该把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办法列入市人大立法项目计划进行立法。

    韩吉芬告诉记者,学生家长口中流传有“外面走路小心谨慎,摔跤也要到学校里摔”这样的说法。因为只要摔了,学校就要负责。于是迫于安全压力,老师不敢开展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活动。有的老师迫于无奈,只能把学生整天禁锢于教室、禁锢于书本试卷中。“这样一来,许多社会实践活动都被取消了,学生活动的时间大大减少。

    韩吉芬认为,中小学生处在身心发展阶段,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虽然许多学校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如今“安全”似乎重于孩子的发展,学校因为害怕担责,干脆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些学校的校长甚至因为担心安全压力太大而不愿意担任“校长”一职。

    “校长、老师的焦虑更多来源于学生安全问题带来的压力。很多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学生家长的第一反映就是‘学生在学校受到了伤害,学校就应当承担责任’。”韩吉芬说,学校作为教育管理学生的机构,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但并不等于学校在扮演学生监护人的角色。一旦学生在学校里发生安全问题,社会舆论都会不约而同的将教师置于弱势地位,无论什么情况,似乎学校、教师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此问题,韩吉芬认为,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应当规范和厘清校园责任事故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科学界定学校责任、家长责任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轻重、大小。参照医疗纠纷的做法, 设立相关专门机构,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鉴定及处理 ,统一受理辖区内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

点击进入专题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