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芒市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7.05.2015  00:0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芒市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芒市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给予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在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买卖和医疗用品采购等领域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芒市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细则》,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莫伸手”,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对参与非法买卖土地、私搭乱建、私挖滥采的干部和群众进行严厉查处,截止目前,共追究刑事责任5件6人,行政处罚42件42人,对涉案的1名国家公职人员给予了判处3年有期徒刑、罚款60万元的严肃处理。

2、关于“挤占挪用交通、民政、水利、教育等领域资金比较严重”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究制定化解政府债务、补齐欠拨专款的时间表。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靠财政兜底埋单的项目上马。三是培植税收来源,加大招商引资做大做强产业。四是积极争取支持,请求上级加大对芒市的支持力度。五是盘活公共资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成立了市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其他措施正在逐步推进和实施,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补齐欠拨专款。

3、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力量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完成11个村(社区)党总支、48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的整顿工作。二是推行集体资金开支“五支笔审批”报账流程和村组接待市乡两级干部 “零开支”制度,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年度工作监督评议和离任审核工作制度。三是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的农村党员15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四是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均成立了纪委监察室,各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一名专职纪检员。在行政村一级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村(居)民小组明确村务监督员1020人,并落实相应的待遇和补助。五是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委党校联合开展送课下乡40余场,市、乡两级共培训村干部及村务监督员2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