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9.05.2016  15:23

各州、市防艾办(局),省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委直属各相关单位,委机关各相关处(室、局),省级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云发〔2013〕12号)的精神,遵循省政府提出的“引方向,解难题,购服务,促规范,出政策”指导原则,自2014年7月以来,省防治艾滋病局先后启动了2014年度第一轮、第二轮和2015年度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经过三轮项目的实施,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逐步得以建立和完善。2016年5月起,拟组织开展2016年度云南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项目经费额度

本轮省级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总金额为908万元,每个项目申请的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对于规模较大、能力较强,有丰富的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经验且取得较好项目业绩、获得项目专家好评的社会组织,或当地需干预对象较多且实施项目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可适当放宽项目申报经费限额。

二、2016年度项目申报领域

(一)干预领域

该领域支持对社区阿片类药物滥用者、低档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和其他人群开展干预活动,总经费约810万元。

1.社区阿片类药物滥用者:经费约120万元。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180-200元/人/项目年。

购买服务的内容: 为社区阿片类药物滥用者提供高危行为干预、宣传教育、清洁针具交换服务、动员其参与美沙酮维持治疗、HIV动员检测、陪同确证转介、安全套推广使用、规范性病诊疗转介、抗病毒治疗陪同转介等活动。

2.低档暗娼:经费约150万元。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260-280元/人/项目年。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低档暗娼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宣传教育、“HIV动员检测、陪同确证转介、抗病毒治疗陪同转介”一站式服务、安全套推广使用及规范性病诊疗转介等。

3.男男性行为人群:经费约140万元。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260-280元/人/项目年。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男男性行为人群开展高危行为干预、新型毒品使用的干预、宣传教育、"HIV动员检测、陪同确证转介、抗病毒治疗陪同转介"一站式服务、安全套推广使用及规范性病诊疗转介等。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干预:经费约200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4.1对于 治疗前 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开展抗病毒治疗陪同转介、入户随访、定期随访、CD4检测转介、结核病检查转介,针对不同病人特点开展配偶检测转介、依从性教育、互助小组活动和生活救助等。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160-180元/人/项目年。

4.2对于 治疗中 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开展入户随访、定期随访、CD4检测转介、结核病检查转介和病毒载量检测转介,针对不同病人特点开展配偶检测转介、依从性教育、互助小组活动和生活救助等。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160-180元/人/项目年。

4.3对于抗病毒治疗脱失人员,动员其重新接受抗病毒治疗。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260-280元/人/项目年。

申请4.1或4.2的项目,必须同时开展4.3的干预内容和完成相应的核心指标。

5.其他人群:经费约200万元。该类人群的干预单价为100-120元/人/项目年。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老年高危人群、流动人口、留守妇女、校外青少年等人群开展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性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教育、高危行为干预、HIV动员检测、陪同确证转介、安全套推广使用和规范性病诊疗转介等。

针对职高、大中专院校的校内青少年开展性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教育、高危行为干预、HIV动员检测、陪同确证转介、安全套推广使用和规范性病诊疗转介等。

(二)技术支持及评估领域

该领域支持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为执行干预项目的社会组织及其合作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其自我管理与发展能力,并对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评估,经费为98万元。

1.社区药物滥用者干预的技术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全省当年已立项的、以社区药物滥用者为目标人群的项目,提供具体干预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与支持。

2.低档暗娼干预的技术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全省当年已立项的、以低档暗娼为目标人群的项目,提供具体干预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与支持。

3.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的技术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全省当年已立项的、以男男性行为人群为目标人群的项目,提供具体干预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与支持。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干预的技术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全省当年已立项的、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为目标人群的项目,提供具体干预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与支持。

5.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发展能力提升:经费不超过15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针对参与当年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开展机构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工作;培育尚未注册的社会组织,促进其完成民政登记注册。针对社会组织的合作单位开展能力建设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合作单位的能力提升,为社会组织开展干预工作提供帮助。

6.项目评估:经费不超过12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支持有评估能力和经验的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形成年度评估报告。

7.其他:经费不超过11万元。

购买服务的内容: 其他与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相关的工作。

三、申报对象

参见附件1中的“申请机构资质”。

除“申请机构资质”中规定的条件外,鼓励参加过2014年第一轮、第二轮和正在执行201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执行情况较差的,或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现象,在项目结题评审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四、项目申报信息公开平台

项目申报材料将提供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7195160)中,并将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pbh.yn.gov.cn/)和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01/?departmentid=1148)上公开发布。

五、项目申请时间

(一)社会组织将项目申请书于5月23日前送交当地县(市、区)防艾办(局);

(二)各县(市、区)防艾办(局)于5月26日前将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上报州(市)防艾办(局);

(三)各州(市)防艾办(局)于5月30日前将复核后的申请书纸质版送到或邮寄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级各相关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书。

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华园五家堆300号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邮政编码65022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张存敏、李抒、段灵,电话0871-68510138/68055578;

省防艾局项目技术管理处杨志伟、杨春丽,电话0871-67195160。

六、其他相关要求

本年度项目现场工作时间为11个月。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详见《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经费开支标准》(附件2)。

请各州、市防艾办(局)结合当地疫情情况以及防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动员和引导辖区内社会组织申报相应领域的项目工作;组织协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社会组织的财务托管和技术支持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限,指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完成辖区内社会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

1. 2016年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要求.docx

2. 2016年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经费开支标准.doc

3. 2016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项目申请书.doc

 

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

2016年5月9日



发布部门: 防艾项目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