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未办许可证擅入滇池 拟最高罚款3万元

21.06.2016  20:51

  6月20日,《昆明市实施<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听证,《细则》指出,未取得船舶入湖许可证的船舶不得在滇池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未办理船舶入湖许可证擅自入湖的,拟最高处3 万元罚款。听证会上,17位听证代表针对《细则》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禁止机动车辆在滇池入湖河道取水洗车

  《细则》指出, 进入滇池外海和草海的入湖河道水质保护标准分别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和Ⅳ类水标准进行保护。滇池保护具体范围按照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执行。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参照滇池二级保护区禁建区相关规定执行。

  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的范围,设置一级保护区范围界桩,同时拆除原保护界桩,建立界桩管理制度。

  同时,《细则》明确了滇池保护范围内的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属各有关部门,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划、发改、财政、水务、环保、农业、林业、园林、工商、公安、国土、城管、城建、工信、交通等17个部门应当履行的滇池保护职责。

  《细则》指出,经批准在滇池一级保护区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从事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水上活动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签订清理复原保证协议。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取用入滇河道河水洗车的现象,《细则》明确,市、县(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从河道取水洗车造成污染路面、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加强监管;市、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还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监管,禁止机动车辆在滇池入湖河道及滇池一级保护区取水洗车。

  滇池船舶的准入数量实行分类控制

  《细则》对滇池船舶准入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除军事、渔业船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船舶准入手续外,凡需进入滇池的船舶,其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应当向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船舶入湖许可证。未取得船舶入湖许可证的船舶不得在滇池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应当在合法取得船舶管理相关权证后向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船舶入湖许可证。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工程船舶由施工单位申请办理船舶入湖许可证;体育运动船艇由活动承办单位申请办理船舶入湖许可证。

  船舶入湖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制,船舶入湖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工程船舶、体育运动船艇的有效期,由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施工及活动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及活动期限。

  滇池船舶的准入数量实行分类控制。客船准入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运力规划和计划实行总量调控。工程船舶、公务船舶准入根据滇池保护相关工作需要实施控制;体育运动船艇准入根据相关活动限时控制。

  《细则》指出,新增客船数量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建造或购置船舶前,取得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滇池客船增量指标确认书”。需更新改造客船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应当在更新改造前报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未办理船舶入湖许可证擅自入湖的,由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补办船舶入湖许可证,可以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不符合补办条件的,限期拖离滇池水域并承担相应费用。

  代表建议:工程船舶应签订滇池环境保护责任书

  “滇池治理要科学化,要提高滇池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就需要有一个行政部门来研究关于科学化治理滇池的具体问题。”听证代表黄列宁建议,《细则》中应增加专门负责科学化治理滇池的职能部门职责。

  代表杨谨表示,目前,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更多的是经济处罚。从滇池治理的角度上来讲,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形式应该更加多样化,除了经济处罚外,可以适当增加劳动处罚等形式,这样才能让违法人员从根本上受到教育,不再干违法破坏滇池环境的事。

  听证代表张桦则建议,设立滇池污泥和滇池流域生活污泥无害化、减量化、智能化处理的专项资金。滇池治理分为“六大工程”,这“六大工程”当中有两大工程:一个是生态数据,一个是环湖截污,这两大工程实施的结果都产生了污泥。此外,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等都采取了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目前,滇池挖出来的污泥填埋地很难找,如何将滇池污泥实施资源化利用,我们在安宁水泥厂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探索。”张桦表示,通过水泥厂将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的方法是可行的,这在省外很多城市都已实施了好多年。如果能把整个滇池流域周边的水泥厂调动起来,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将能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双赢。“但水泥的资源化利用需要成本,希望政府能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听证代表张兵表示,执法部门船舶入湖许可应该是非常有必要。另外,进入滇池的工程船舶应签订滇池环保责任书,在实施滇池治理工程的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护滇池环境。(都市时报 记者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