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0万买40万假币想“致富” 遭遇骗局后报警反被拘

21.10.2015  23:11

女子购买的“假到不行”的假币和冥币。记者合宇聪/摄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近年来,媒体已经不止一次报道过有人贪图便宜,想买假币达到“一夜暴富”,却不知这是卖家的局中局,买到手才发现,一堆堆假币只不过是更假的冥币……但仍有人前赴后继的要跳进这个火坑。这不,日前,一名云南楚雄籍女子就被骗,只不过她被骗后居然跑到派出所去报案……结果自己却因为涉嫌购买、持有假币罪被五华经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9月6日,王某(女,42岁,楚雄州禄丰县人)因想通过购买假币贩卖牟利,遂前来昆明市区与卖家进行联系,并谈好以10万元价格购买40万元假人民币。9月7日15时许,王某某到达事先约定的交易地点将人民币10万元现金交付给李某(男,在逃)购买假人民币40万元,交易过程中由于担心被发现,王某现场只粗略进行查看即完成交易。当天,王某某返回住处仔细查看发现所购买的40万元假人民币中只有80张是面值100元的假币外,其余均为冥币(每沓除表面和最后一张系假币外,中间部分均为冥币)。经过再三考虑,王某于9月8日前往五华分局护国派出所以购买假币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过五华经侦大队及护国派出所缜密侦查,王某某于9月9日因涉嫌购买、持有假币罪被五华经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女子10万买来的一堆“废纸”。记者合宇聪/摄

    9月30日,经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王某某已被依法逮捕。现案件正进一步侦查。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向王某某出售假币的嫌疑男子李某。在此,希望李某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自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五华分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宗旨,以维护金融秩序健康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查清假币源头、铲除伪造窝点、斩断运输链条为工作重点,对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假币等犯罪行为实施铁腕打击。

    五华警方提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出售、购买的均属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将构成犯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公众,应当主动掌握人民币防伪常识,增强识假辨假意识和能力,防范假币侵害。同时,履行公民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及时举报假币线索,拒绝使用假币。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