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要终身追责

17.07.2015  14:20

近日,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意见》。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重点关注环保责任,将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责任终身追究。

意见》强调,全省审计机关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特点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监督检查其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

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结构调整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创新和转型升级责任、风险及境外资产管控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

审计机关要重点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发挥审计促发展、促反腐的作用和审计监督的尖兵作用。

意见》提出,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机关将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围绕领导干部责任,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先期审计对象,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责任终身追究,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都市时报记者 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