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客观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21.03.2016  10:58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紧紧围绕领导责任,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要求,2016年至2017年,云南省审计厅每年开展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项目,2016年组织大理州和普洱市审计机关开展两个试点项目,2017年组织德宏州和曲靖市审计机关开展两个试点项目。2018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方案》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作为审计内容。

方案》提出,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区域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动态消耗量和区域资源承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管理基础,对其进行适当的分析、筛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选择对当地影响较大、经济依赖程度较高或者具有显著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分别确定审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