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档案事业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3.07.2017  10:41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沧源自治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简称档案法)实施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贯彻施行档案法及档案事业的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沧源档案事业建设发展的现状

  目前,沧源自治县档案局(馆)共有干部职工14名,大专以上13人,高中1人,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档案馆馆藏全宗130个,馆藏档案资料58644卷,其中文书档案39989卷,专业档案5844卷,科技档案1343卷,会计档案2948盒,声像档案190盒,实物档案327件,图书资料8003册。

  近年来,县政府及县档案局(馆)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档案工作始终坚持开拓创新,服务大局,依法治档的工作要求,档案法贯彻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主要的做法:

(一)抓好档案法规和档案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每年的国际档案日(6月9日)宣传档案法与档案知识,张贴宣传画,向干部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采取举办培训班、编印宣传册、网络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档案法律法规法的普及程度。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积极深入乡镇、村(组)宣传档案法,指导乡镇、村级档案专(兼)职人员做好档案管理和法制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档案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抓执法检查,稳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县档案局(馆)每年坚持组织开展档案执法检查,认真对立档单位在档案收集整理、安全保管、到期档案移交、档案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立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确保了档案法有效贯彻落实。

(三)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为改善档案馆工作环境,加快档案馆现代化建设,县档案局(馆)积极向上级要项目争资金,启动实施了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在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综合档案馆于2016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总建筑面积3564.2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785.3平方米,总投资15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9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62万元。县综合档案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缓解原档案馆的存档压力,确保了档案资源的安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档案管理的水平。

(四)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在坚持依法治档的前提下,全县档案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档案建设和档案利用呈献出新局面。2016年,县档案局(馆)共接待群众1273人次,提供查阅档案6715卷,免费复印各种证件档案资料6978张。为全县经济建设、落实政策、编史修志、调解纠纷、核实工龄、工作调动、人员安置、人口普查、新农保、学术研究等方面提供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6年共接待参观者120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档案建设规范化是实施档案法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全县档案规范化建设,县档案局(馆),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工作。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立档单位档案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2016年,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5个;完成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认定1个、机关事业单位35个、企业1个、村级2个。

  二是加强档案监督指导。根据《云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目前,共整理各类扶贫攻坚档案487盒。

  三是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2016年,县档案局(馆)共录入馆藏档案目录数据8000条、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23万页,数据量累计1T。档案信息网站浏览量逐步上升,截止2016年底,全县共录入馆藏档案目录数据28万条、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103万页,数据量累计15.9T,县级档案信息资源全民共享平台初步形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一是加强档案业务培训。依托档案培训班,选派干部到省、市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拓展档案业务知识。同时,组织档案专兼职人员和部分单位分管领导参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二是积极深入到各单位实地培训,结合实际,采取分批定人定责的方式深入到相关单位进行业务知识讲解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近三年来,县档案局(馆)共举办业务培训6期356人,2017年4月举办了一期档案业务培训班,受训人员120余人。通过多种渠道的学习,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全县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检查,我县在贯彻实施档案法方面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不够。表现在对档案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范围不广,氛围不浓,全社会档案法知晓度和普及率不高;一些单位档案法治意识淡薄,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档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乡镇、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多数是兼职,一些单位人员变动频繁,档案工作缺乏连续性;档案专业人才缺乏,档案工作人员基础业务素质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档案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各乡镇、单位投入的档案工作经费有限,部分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档案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仍有部分单位档案室达不到“八防”要求,档案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只有部分立档单位实现档案目录的电脑检索,文档内容还未数字化,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四)依法治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档案工作在社会上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单位领导档案意识淡薄,未能对档案工作进行及时检查落实,特别是村级档案管理,重视支持不够;有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档案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不完整,建档不规范,不能按规定及时移交档案局(馆);一些单位对项目档案、家庭档案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仍然不够重视。

(五)馆藏档案资源不够丰富,结构单一。目前,县档案馆馆藏资源存在着党政性档案居多,而有关本地区经济发展、科技文化、风土人情等档案资料较少的现象。档案馆馆藏资源不够丰富,结构不合理,限制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制约了档案文化功能的拓展。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强化档案法治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档案法,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各级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考评内容,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增强档案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要继续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认真选配档案工作人员,并尽量实行专职,减少兼职,保持人员稳定,同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人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努力适应日益发展的档案事业需要。要逐步增加县档案局(馆)人员编制,解决档案工作中人员编制,特别是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问题。

(三)加大经费投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事业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又是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经费的投入,配置必要的设施,改善档案工作软硬件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档案信息服务方式,确保档案工作与全县经济发展相适应,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加强档案管理,强化依法治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抓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着力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为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有序管理做好服务。要进一步强化档案业务建设,对各单位的到期档案及撤、并、改单位的档案必须依法做好档案移交。对有价值的档案资料,要尽可能抢救和补救,广泛进行征集,确保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科学规范。要进一步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对不按时完成立卷归案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甚至造成档案资料损毁,丢失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法的要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五)搞好资源开发利用,增强档案服务功能。档案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开发利用。要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层次和领域,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价值,编纂有关资料信息,特别是要把涉及惠民政策、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公布,使档案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