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22.02.2016  11:27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7号主席令的形式公布,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重大活动的举办、承办单位在制定重大活动实施计划时,应当同时制定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对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保证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