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服务 互助合作
保山市龙陵县名豪消费合作社
2013年8月,龙陵县名豪消费合作社在县供销社的指导下,通过资金、劳力、技术、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自愿联合、平等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该合作社由经营大户和县供销社牵头联合发起,县供销社提供经营场地,并由县供销社控股,以房地产折价作为消费合作社入股资金,经营大户作为消费合作社法人,具体负责合作社的运营。合作社现有入社社员27户,入股资金45万元,经营服务覆盖龙陵县城3万多居民。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合作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由5人组成,理事长由经营大户担任,是合作社的法人,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长由县供销社派人兼任。
(二)返利分红,互利互惠。合作社以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提供生活消费服务,满足社员多层次的消费需求为目的。合作社拥有营业面积3000多平方米、商品5 万余种,一般商品社员都可在合作社购到,社员可凭卡优惠购买,年终,社员可按全年交易额得到1%的返利和按股金的3%分红。
(三)坚持服务大众的办社宗旨。合作社最大范围的为龙陵县城居民提供服务,始终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出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平等参与、民主管理、自我服务、互助合作、集体所有、利益共享的原则。
(四)严格管理,突出“五有”。合作社有牌子、有组织、有章程、有制度、有服务,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召开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定期公布财务情况。
二、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一)改善了购物环境和条件。相比成立之前,现消费合作社的购物环境宽敞明亮,日常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方便了群众购物,满足了社员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二)解决了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消费合作社共聘用员工25人,其中17人是下岗职工,大多数还是原来的供销社下岗职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增强了供销社的市场地位。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资源牵头兴办消费合作社既扩大了服务范围、增强了服务功能,又提升了供销社形象。
三、创办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支持消费合作社发展。供销社应通过建立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与工商、农业、金融等部门信息不对称、无法相互共享等带来的种种问题,以改善促进发展的软环境。
(二)以农业产品和基本生活用品为切入点。消费合作社建社之初的业务领域应把农产品和基本生活用品作为重点,一方面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方便社区居民生活,以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农业、推进农产品流通、的影响力。
(三)确定供销合作社的主导地位。在消费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供销合作社作为主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要发挥好自己的网络基础、人才优势等,以利推动消费合作社的发展。
(四)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是集公益性和经营性为一体的社区居民合作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消费合作社扶持力度,供销社“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等项目应优先扶持有条件的消费合作社,扶持发展资金采取“以补转股”的方式。
(五)加大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建立消费合作社基本做法、发展中的典型、亮点,扩大消费合作社的影响力,调动居民入社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现场交流等方式,强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业务人员的理论知识、业务指导和操作技能。特别要注重对消费合作社发起人、核心成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为消费合作社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