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院里种罂粟 蒙混不成被拘15日
罂粟俗称“大烟”,部分群众在自家地里、阳台等种罂粟,想着既能用来做菜,还可以当佐料、做药引,悄悄地种些应该没什么问题,但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应处罚。4月8日,文山市公安局卧龙派出所就查处了一位在自家院里种植罂粟想蒙混过关的人。
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种植、买卖罂粟苗、壳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卧龙派出所从源头抓起,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全面排查走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消除毒患。4月8日,卧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卧龙街道办事处卧龙社区卧龙村一居民院子内种植有罂粟,经核实该房主为马某,院内的罂粟为其所种。在拍照录像、依法取证后,民警对栽种的204株罂粟进行了铲除,并将违法人员马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人员马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马某交代自己种植罂粟是听人说罂粟苗做菜特别好吃,罂粟果、壳何以做佐料、治些疑难杂症,就怀着侥幸心理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一些,自己又不拿出去卖,应该不犯法,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警方提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我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3.抗拒铲除的。
此外,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