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深化殡葬改革

19.11.2015  09:32

  腾冲县出台《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深化殡葬改革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农民负担为宗旨,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和管理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整治乱埋乱葬为重点。明确要求2014年全县各乡镇至少建成面积不少于20亩公益性公墓,并配套骨灰公墓。2015年1月1日起,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凭“火化证、墓穴证”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等。同时,县财政将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建成区面积大小给予7000—10000元/亩的建设补助,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凭火化证、墓穴证给予1000—3500元的奖励。

   腾冲县民政局 梁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