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的云南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建机制、明责任、聚合力、求实效,脱贫攻坚工作逐步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从“单兵突击”向全省动员、全力推进,从普惠扶持向超常施策、精准施策等重大转变。2016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战之年,全省全年考核净脱贫108.3万人。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体制机制。省委书记和省长挂帅推动,省级领导带头挂县包村帮户,并加强基层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各级领导精力和工作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集结。全面贯彻中央扶贫政策,围绕贫困群众迫切需求、增加政策有效供给,创新构建“3+X”政策体系。把脱贫攻坚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构建了省对州市、贫困县、行业部门、定点扶贫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五位一体”责任考核制度体系。
分类施策,将精准扶贫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和对接市场能力大幅提高,全省成立农林专业合作社近5000家,旅游扶贫工程已经覆盖816个村、近1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受益;累计新建电子商务村站2660个,带动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增收。作为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截至目前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12.66万户、45.1万人。与6个省市建立劳务输出对接长效机制,并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74.95万人,完成转移就业68.6万人。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脱贫攻坚效益。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开展3轮建档立卡“回头看”,实现建档立卡数据从“基本精准”到“比较精准”。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组织1.36万名省州县领导干部、1.76万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联88个贫困县、挂包4277个贫困村,59万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59万户贫困户。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6770支,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7379名、贫困村第一书记6006名,提升带动群众脱贫能力。
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49家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在上海市扶贫协作范围扩大到12个州市42个贫困县的基础上,新增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与云南省昭通市、怒江州14个贫困县结成扶贫协作对子。2017家民营企业开展了“万企帮万村”行动。
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深化的关键一年,全省要实现29个贫困县摘帽、1100个贫困村出列和100万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