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高度肯定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4月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率调研组到省检察院就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指出云南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好方向、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检察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办案效果和质量呈现持续良好态势,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案件管理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指挥平台及办案工作区,详细了解案件信息公开及办案流程等情况。
在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汇报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暨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自云南省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 “把好方向、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指导思想,积极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效果。从2015年7月开始,先后分三批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好中选优”,规范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共遴选检察官3148人;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着力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其他改革。目前,全省151个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稳步推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办案质量和效率均有所提升。
听取汇报后,李培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大胆探索实践,全力推动各项改革,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下一步,要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加大督查和推动力度,着力构建权责利相统一的制度机制,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好监督搞好服务,支持检察机关把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