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大 挽回经济损失28.23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肃南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聚焦主业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共接受信访举报79件(次),初步核实71件,比上年全年分别增长172%、136.8%;立案13件,结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免于纪律处分1人。立结案件比上年全年增长160%。通过案件查办,挽回经济损失28.23万元。
查处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2014年该县共立案查出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分别占被查处案件和人员总数的84.6%、71.4%,处分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00%,比上年度查处科级干部违纪案件数增长10件,违纪人员数同比增长120%。查处一批关键领域和部门违纪案件。查处了县农广校套取培训资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资金等案件,以及县财政局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规范、县宗教局项目管理费支付程序不合规等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免于纪律处分1人,进行诫勉谈话3人、警示谈话1人。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主要集中在违反规定操办婚宴、升学宴、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5人,分别占被查处案件和人员总数的38.5%、35.7%,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下发通报12期,对4期典型案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查处明花派出所所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县地震局副局长违规操办“升学宴”、县发改委党总支书记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等案件。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案件。先后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1人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了原祁丰乡文殊村党支部书记侵占村集体资金、原马蹄乡石峰村主任挪用低保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原县农技推广站负责人拖欠群众钱款、康乐乡桦树湾村村级项目建设违规等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