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法治阳光照亮云南跨越发展追梦之路

27.01.2016  11:00

法者,治之端也。

在风起云涌的改革大潮中,在“四个全面”相互激荡的蓝图里,各项工作无不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法治在改革大棋局中发挥着“先手棋”作用。

两会期间,云南省代表、委员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依法治国”也是热议不断。

在省人大代表侯梅姝看来,为改革构建更完善法律框架、服务改革大局,是各项工作的主线。无论是立法、监督还是代表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报告都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为改革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云南,距离我们还有多远?在奔向法治的路上,我们还要做些什么?......云南两会上,代表委员纷纷献计法治云南未来之路。

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作为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官、检察官,如何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法治云南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基石。

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首次突破40万件,达434022件,比2014年增加91654件,上升26.77%;审、执结373973件,比2014年增加55960件,上升17.6 %。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8634件,结案8139件。

全省法院受理的案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大,达81.07%,民事案件增加数量最多,增加63142件。办结的案件中,刑事案件39789 件、民事案件202573件、行政案件3520件、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018件、国家赔偿案件147件、减刑假释案件54401件、执行案件70525件。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每一个诉讼当事人都感到公正、平等。司法服务中,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审判过程中,强化证据裁判,坚持宽严相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的生命,不在书本里,而在实践中。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97件2122人,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48人,其中厅级干部29人,同比上升81.2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8亿余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6件1089人,查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0件462人。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监督立案、撤案2187件,纠正漏捕、漏诉1933人,提出抗诉261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559件,纠正提请和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768人,及时纠正有罪不究、量刑失衡、刑罚变更执行不当等问题。

依法治国下的“云南行动”如春风化雨,让案件的当事人、律师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司法公开越来越透明,执法者越来越亲民。”省政协委员李生森对我省这两年依法治省的建设成果表示欣喜。

法治建设应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李生森表示,区域经济的发展不仅取决于法治化,而且受益于法治化,法治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我省法治建设要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基本原则,司法机关要在打击经济犯罪中行使好职责,政府部门更要加强法治意识,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互联网+”让司法沐浴在阳光之下

英国著名法学家G·休厄特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

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司法公开的方式与渠道极大拓宽,标志司法公开进入全新的网络信息化时代,也督促司法更要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民有所盼,法有所应。

2015年,云南省法院围绕“六个转变”,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为平台,全面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共有953685人次上网浏览,其中33489件案件当事人上网查询个案审理和执行进展节点信息412707次。以短信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全年发送案件短信131051条,变当事人设法打听案件进展情况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公开裁判文书121613份,用户访问浏览量75098人次。其中省高院公开裁判文书5619份。全省各级法院政务网发布审判工作信息、案件审理信息等30007条,用户访问浏览量达2004万人次。

云南省检察机关则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在互联网上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94条、法律文书18548份;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旁听评议案件1188件,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检察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构建立体化的检务公开新格局,全省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在全国第4家实现全覆盖,发布各类信息18万余条,省检察院“两微一端”分别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优秀政务微信公众号”“优秀政务客户端”,“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在代表委员们看来,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把执法司法的关键点、群众关注的权益点放在阳光之下,用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互联网时代,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公开,就会引发网友质疑,群众没有通过权威的渠道来认知这些案件,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来自红河州的省人大代表高筱芳认为,司法部门应该加大对案件的公开力度,尤其是敏感案件,“要构建一种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让老百姓尊法信法。

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省人大代表、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林琪说,2012年底,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成立了“腾冲县法律援助工作站”,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3年来,该工作站每年援助的案件都有1千多件。去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事务所又设立了“滇西边境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保山市、临沧市、德宏州、怒江州的老弱病残、农民工、边境少数民族等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全社会的事情,单靠几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远远不够的,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社会团体、各行各业也都加入进来,共同来做法律援助的工作,让普通民众真正享受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刘林琪说。

在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下,残疾人找到了维权之处。“残疾人从遇到问题不知道去哪里求助,到现在能够找到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残联寻求帮助,这是很大的变化。”来自施甸县的省人大代表段绍丽告诉记者,近年来,当地加大了对残疾人的普法力度,还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为他们服务,让更多残疾人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

残疾人是特殊群体,我们希望对残疾人的普法和法律援助力度再加大一些。” 段绍丽说。

法治阳光照亮“追梦之路

著名思想家卢梭曾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如何让法治云南的精髓更加入脑入心?如何大踏步实现依法治省的历史跨越?

两会上,“依法治省”是被反复提起的高频词。代表委员一致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时代的呼唤。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对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它既是法治进程的需要,也是时代的呼唤。新常态下,云南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更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点,但是政协委员队伍中法律从业者较少,‘十三五’期间在政协队伍中应增设法律界别,加大法律人才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为法治云南建设建言献策。”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主任万立说。

长期在一线调研的省人大代表黄满霖表示,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和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力度。在基层,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很有必要,他们接地气,和群众走得近,也更容易开展工作。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随着依法治省、依法治州进程的推进,相关执法部门到基层宣传法律法规的次数越来越多,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黄满霖看来,建设法治社会要具体细化下去,并考虑把全民脱贫和法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把法治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形成建设法治社会的浓厚氛围。

期待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村民能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早日脱贫,早日步入小康社会。

来自普洱市的省人大代表于干升,关注边远地区、农村青少年的知识教育和法律教育问题,“要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这对于个人和家庭意义重大。

只有形成内化于心的法治精神,才能真正将依法治国落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代表委员们建议,今后要加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的营造,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如今,法治如春雨,浸润着秀美的云岭大地。沿着“依法治省”轨道砥砺前行,七彩云南的明天会更加平安、稳定、和谐……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