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迪庆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多警种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州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假日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的通知》、《州旅产办、州旅发委关于开展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6年9月6日至9日,迪庆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建塘派出所、小中甸派出所、虎跳峡派出所、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精心谋划,以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源头治理为基础,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整治;以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为重点 ,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3人,警车6辆,发放宣传资料982份,当场整改隐患8处,下发责令整改责任书2份,查处使用伪造导游证件治安案件1起,拘留1人。为规范我州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此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迪庆州公安局成立了以李继华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州局旅游警察支队牵头制定了《迪庆州公安局关于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迪庆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我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通知》两个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为明确重点,研判到位,形成合力,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并取得实效,迪庆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一是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基础信息调研,支队多次召开部门会议,对一段时期的涉旅警情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整治内容,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确保整治精准,取得实效。二是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在专项行动中,支队联合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景区及公路沿线公安派出所等多警种,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别对香格里拉6个重点景区(点)、214国道21家沿路购物店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三是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能职责,明确整治重点。重点对各购物店经营者、聘用外来务工人员对暂住人口的登记及办证情况是否到位;对景区(点)、购物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是否存在影响旅游场所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存在妨碍旅游市场监管部门执行公务、暴力抗拒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落实了涉旅行业场所管理者的主体责任。
在专项行动中,检查整治工作组民警采用实地看,突击查、明查加暗访相结合等工作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就地进行分类甄别,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协调旅游市场监管指挥中心进行移交。对涉及公安管辖的如强买强卖、“ 托儿”欺诈、部分涉旅场所流动人员管理混乱,诸多旅游购物店无从业人员及流动人口登记备案档案,不能及时到管辖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涉旅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托儿”隐匿于游客团队或购物经营场所以推销员为名聘用“托儿”的问题,检查整治工作组逐一“对症下药”:一是督促进行当场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与责任人,限时整改;二是适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以案解法。在检查中,旅游警察支队民警亮明身份,告知旅游警察的职能职责,告知在工作中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以及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同时告知涉旅经营者要自觉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诚信经营。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单靠公安机关一家之力难以实现,为此,旅游警察支队积极与州旅游局综合执法支队、州市场监管机构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横向沟通,依托积极处理旅游市场监管指挥中心交办的涉旅舆情及其投诉为突破口,以打促管震慑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行动中,由于与职能部门先期建立了舆情联工作机制,根据指挥中心线索,迅速出警,指导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建塘派出所及时查处办理一起伪造导游证件的治安案件,目前,涉事人员周某某以涉嫌使用伪造证件已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此案件是我州旅游警察部门乃至全州公安部门办理的第一起涉旅案件,也为今后的旅游警察亮明身份开展旅游执法起到了示范作用,对涉旅违法犯罪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