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办〔2014〕27号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云南省 “职工书屋”建设和申报示范点的通知
各州、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为继续推进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落实2014年全省“职工书屋”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在认真考察验收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作为2014年度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由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联合配给书籍,申报单位提供必要的书屋场所。
二、省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各州、市总工会及部分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以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为主,按名额分配组织推荐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详见名额分配表)。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由省总工会配给书籍。
三、凡已建立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省总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示范点的单位,无需重复建设,重复挂牌。有图书室或阅览室的单位,“职工书屋”建设均以图书室或阅览室为基础进行补充、完善。省总委托州(市)总工会和各产业系统工会按标准验收,示范点的书屋牌匾随书籍一起配送。
四、各州(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申报 “职工书屋”示范点须分别填写《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附件2),《全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附件3),表格务必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到省总工会宣教部,便于核查和统一制作“职工书屋”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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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总工会2014年度“职工书屋”建设名额分配表
2.全国工会2014年度“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3.云南省总工会2014年度“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联 系 人:陈春
联系电话:0871-64199397(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篆塘路54号
邮政编码: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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