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职工不满被开除 疯狂盗窃原单位被批捕

07.01.2015  10:51

      因被单位开除新生怨恨,利用其对原单位地形和人员情况较熟悉的优势,盗窃原单位同事办公室的烟、酒等物品,近日,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麒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现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现年37岁的高某,系曲靖市陆良县人,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曲靖某单位工作。后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原单位开除。高某因此怀恨在心,加之生活所迫,今年8月份的一天早上,高某乘坐公交车潜回原单位的杂物间睡觉,待下午下班后就采用银行卡撬门入室的方法对原单位的同事及领导办公室进行盗窃,这一次高某在局长的办公室内偷得价值1040元的香烟。第一次的盗窃成功,让高某尝到了甜头,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之后,高某在9月份的一天再次作案。这一次高某通过翻越栏杆的方式进入原单位到原单位同事办公室进行疯狂盗窃。就这样,在三个月的时间内,高某多次潜回原单位,共对13名原单位同事的办公室进行偷盗,盗窃物品多为香烟、手机、钳子、指甲钳、现金等物品,涉案价值达10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