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项目基础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
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管理服务 □其他 | |||
服务对象 | √公民 √法人 □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 □特定对象 (可多选) | |||
办理权限和受理范围 | 受理拟在云南省内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 |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公布)第十五条:“开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向省、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初审合格后,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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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业务咨询电话 | 0871-67195672;67195737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1217、1232室 | |||
业务表格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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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 投诉电话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驻厅监察室 电话:0871-63635387 | |||
项目详细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子项目名称 | 无 | |||
法定时限 | 3个月 | 承诺时限 | 40个工作日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即办件 □上报件 □联报件 |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公布)第十五条:“开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向省、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初审合格后,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 | |||||
办理条件 | 一、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许可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有与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与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许可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有法人条件。 2、申办实施于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3、具有与申办职业培训工种(专业)及其层次或类别相适应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4、具有与申办职业培训工种(专业)及与其层次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5、具有与申报培训工种(专业)相应的专(兼)职教师和组织管理人员。 6、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 |||||
收费名称和标准 | 无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格式 | 要求 | ||
1 |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主报告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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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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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姓名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2)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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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名称、工种等 级及申报工种优势(工种名称请查职业 分类大典后,填写规范的工种名称和工 种代码)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含教学、生活、证件、安全管理 | |||
5 | 可行性报告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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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与申报工种相对应的考评员资格情况 (附名册)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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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报职业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工量具 和工位(附表)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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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材料: 拟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章程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名称、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专业工种、培养层次、招生 的对象和范围;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含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组织机构设置,行政人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聘任、解聘、辞职及职权、职责和待遇;学校财务制度;学校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财产处理有关事项;章程修改的程序等;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人员名单 | ||
9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可行性报告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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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办报告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范围(专业或工种)、办学层次、办学机构名称、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包括:办公室、教学实训场所的面积及工位数量、设备仪器台套)、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 |||
11 |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教师的资格证书和人员名册。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2)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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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2)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举办者需提交有效验资证明文件,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 |||
13 | 教学实训场所、设备的有关资料,主要设备仪器清单。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2)份 □复印件 □电子稿(网上大厅) | 属租借的要附具有法律效率的租借合同,租期不得少于三年;自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 | |||
办理程序 | 1、申请单位(人)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许可机关并告知申请所需的材料。 2、受理人员接受申请人提出的许可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并签署受理意见。 3、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 4、根据评估组意见,进入审批程序。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集体讨论研究。 6、行文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7、颁发《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或《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 |||||
办理结果 | 1、下发关于设立职业培训和鉴定机构的批复 2、《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或《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 |||||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人:guan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