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无线电组织考试作弊 呈贡警方通报考试作弊案
5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法制大队通报了将其辖区内较为典型的涉及考试作弊案件,用具体案例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警醒试图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成绩的人。
艺术生找来专业“枪手”替考被发现
犯罪嫌疑人顾某、李某学习美术,准备参加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因二人专业成绩不理想,担心考不上,顾某联系了其在一画室培训时认识的朋友黄某,李某联系了其老乡同时也是某学院在读的学生许某,二人均同意代替顾某和李某参加考试。
2016年1月19日晚,许某和黄某用顾某和李某的身份证、艺考证、准考证等复印件,以1600元的价格找人办理了虚假的身份证、艺考证、准考证等证件(证件姓名及其他信息仍为顾某和李某,照片变为黄某和许某)。
25日上午9时,在某高校设计楼46考场内,黄某和许某代替顾某和李某参加了美术素描考试,在参加下午进行的色彩考试时当场被监考老师查获后报警。
2016年11月30日,呈贡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顾某、黄某、许某、李某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律指引
《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增设了代替考试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款所规定替考行为,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利用无线电组织考试作弊 警方一锅端
2016年10月8日,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通报线索:有一名叫杨某(另案处理)的女子将在全国执业药师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
10月16日11时许,呈贡公安分局民警依据合战中心先期线索掌握情况,在呈贡某高校校区中心教学楼架网守候,陆续查获使用无线信号源在考试过程中接收考试答案作弊的考生杨某、李某、陶某、张某四人,并当场从四人身上当场查获无线电信号源、电池、连接线、微型耳机等作弊工具若干。
经审讯,李某、陶某、张某三人供述,2015年10月他们就在杨某的邀约、安排下参与了舞弊。杨某、李某、陶某、张某四人都向犯罪嫌疑人朱某交了两万元,并多次接受朱某和唐某(在逃)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如何使用所购买的无线信号源设备在考试中接收试题答案。2015年的考试中,四人均通过了两门。
2016年考试前,10月13日,杨某又受朱某的安排,联系李某等人来昆明东寺街进行考试器材的培训,此次培训由唐某负责,朱某负责收钱。16日18时许,朱某在五华区江东小康城被抓获,民警从他身上查获作弊工具、银行交易凭证、收费票据若干。
2017年4月14日,呈贡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律指引
《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