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期老龄系统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在省委党校成功举办
2014年12月1日至5日,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云南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在省委党校组织举办了第四期全省老龄系统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来自全省15个州(市)、84个县(市、区)的老龄办领导、老龄干部和省老龄委12个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共122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我省老龄干部队伍建设,夯实了做好老龄工作的基础,达到了举办培训班的预期目的。这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 为全面加强老龄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做好老龄工作、协调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能力,今年初,省老龄办将第四期全省老龄系统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纳入了年度工作总体计划。之后,省老龄办多次与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对培训的时间、培训的规模、培训的内容设置、培训的组织方式和授课的老师等进行了认真研究。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州、县两级老龄办在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云南省委第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加之年末岁尾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对这次培训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和向群、省委党校副校长曾柏苓均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培训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举办培训的重要意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培训班的临时组织机构。一是云南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派出正处级干部担任培训班的班主任;二是成立临时班委,从参加培训的州县级老龄办领导学员中选出两名同志分别担任班长、副班长,4名同志分别担任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和纪律委员,并分成了5个学习小组;三是省老龄办1名处长和1名副主任科员全程进驻培训班,与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共同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三、周密计划,内容丰富。 为使学习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省老龄办与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就这次培训课程内容的设置等认真进行了研究。培训实施过程中,省内知名的专家教授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站在更高的层面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云南省情再认识与云南新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铸就中国梦、治国理政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老年法》条文解读、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设计与塑造、哲学思维与领导力、当前反腐形势与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对依法治国道路的艰辛探索、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精彩的讲授辅导,内容丰富、观念新颖、视觉宽泛、联系实际紧密、问题阐述透彻,参训学员深受教育和启发。
四、严明纪律,注重方法。 为严格培训纪律,省老龄办、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认真研究了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实行考勤签到,严肃学风、作风,培训秩序井然,充分展现了全省老龄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培训组织方法也比较灵活,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辅导与学员互动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下交流相结合、总结经验与研究方法相结合等方式,注重启发引导,有机地把理论性、指导性、操作性和针对性融为一体,让参加培训的同志静得心、坐得住、听得懂、记得牢、学得实、用得上。大家抱着对我省老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知识、强素质的强烈愿望,十分珍惜这次难得到省委党校集中学习培训的机会,始终保持以普通学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全身心地积极投入到学习培训之中。
大家普遍反映:这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安排很紧凑,也很充实,收获很大,既开阔了新视野、增长了新知识,又明确了新时期老龄工作的新目标和新任务;既学到了工作方法和经验,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做好老龄工作、协调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增加了友谊。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要以此学习培训为起点,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做好工作的基础,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协调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省老龄委办公室综合处 董代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