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24.10.2016 23:0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13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成立了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评审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步确定了云南省文山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王春梅同志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现将其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联 系 人:张正永,阮明英
联系电话:0871—65736616,65731691
传 真:0871-6573169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省老龄办综合处
邮政编码:650224
云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
联 系 人: 张丽阳
联系电话:0871—63630514
传 真:0871—6363051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
附件: 云南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情况
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10.2016 23:02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7月20日,社科院
优化营商环境 提振企业信心 同心共谋发展让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云南省妇联召开电商直播“领头雁”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妇联
省社科院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研讨交流会
7月17日上午,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