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老板为“占便宜”黑手伸进银器店 偷盗上瘾屡次作案终被拘
在丽江古城经营银器店的店主小赵上午发现店里失盗,通过查看店里的视频监控后确认了小偷,小赵正寻思如何找到这个小偷,没想到几天后小偷从自己的银器店门口经过……
窃贼出现!
10月6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束河派出所接到报警:“我刚刚看见前几天偷我家银器店的贼了,请你们过来看看。”
接到报警后,束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据报警人小赵的父亲老赵介绍:盘点货品时发现丢了1个银质打火机、3只银手镯,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后发现,9月26日晚19时许,一名男子来到银器店买银器,趁老赵转身给他拿银器时,那名男子分四次从柜台里偷走了1个银质打火机、3只银手镯,然后转身离开银器店。没想到,10月6日晚上20时30分许,那名男子从银器店门前经过时,被他儿子小赵一眼认了出来,小赵便跟着那男子去了。
听完老赵的述说,出警民警立即出发与小赵汇合,一道暗中跟踪那名男子,寻找抓捕时机。正在这时,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突然发生,该男子在民警眼皮底下又偷了一家银器店。只见那名男子进入一家银器店,趁老板在招呼其他客人没暇顾及他时,从柜台里悄悄拿了两只银手镯装进衣服口袋……随后,那名男子进入一家鲜花饼店,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住,当场从其身上查获被盗的两只银手镯。
偷东西只为占便宜
据该男子交待,他叫王某某,45岁,黑龙江人,私营业主,于今年4月到丽江开店经营土特产。
“就是想占点便宜” 王某某对自己在束河古镇偷盗银器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原来,9月中旬一天晚上,王某某吃过晚饭后到束河古镇散步,逛进一家银器店,当时老板正在招呼其他客人,没搭理他,于是王某某趁老板不注意便偷走了店里的一把银茶壶。初尝甜头,王某某“偷瘾”从此不可收拾,后来又先后5次在银器店里用同样的手法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发现被盗应及时报警
“自9月中旬以来,王某某先后6次在束河古镇银器店内实施盗窃,但是在破案之前,我们派出所没有接到一起报警。” 束河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
提起没报警的原因,一家被盗银器店老板说;“一件小银器才几百元钱,觉得事情不大,没有必要报警,自认倒霉算了。”
从表面上看来,遇盗后选择自认倒霉不报案,似乎是个人自由,旁人没理由说三道四。但这种行为的背后,反映的却是部分公民对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意识的缺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由社会对其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刑事案件的侦破,往往需要足够的线索,而在实践中,因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向警方提供线索而贻误侦破时机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警方呼吁:面对违法犯罪,应尽可能向警方提供线索,也许你提供的一个小线索,就是压垮犯罪分子这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