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检察访问团到云南省检察院访问

01.08.2016  17:31

      7月26日,老挝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康贡乌坦?乔玛诺一行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访问。

          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委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老挝检察访问代表团一行到访表示欢迎。随后,向他们介绍了云南省的省情和云南省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等基本情况。

  李宁说,云南是中国与老挝接壤的唯一省份,与老挝传统友谊深厚,友好关系密切,务实合作成效突出,双方在司法、经贸、交通运输、旅游等众多领域广泛开展了互利合作。近年来,在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推动下,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老挝检察机关之间的司法合作与互访交流日益频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6年以来,中国云南省检察院与老挝北部琅勃拉邦省、乌多姆赛省、南塔省、丰沙里省、波乔省等五省进行了多次司法会晤,就共同打击跨境犯罪达成了广泛共识,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一些司法协作工作,极大地密切了两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关系。这次康贡乌坦?乔玛诺一行对云南省检察院的访问,必将对中老两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增进了解、加深友谊,拓展合作空间,促进双边稳定、安全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老挝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助理贡乌坦?乔玛诺说,很高兴来到云南访问,与云南省检察院进行司法合作交流,感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帮助和支持,为双方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李宁检察长的介绍让他们对中国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业务范围等有了初步的了解。中老两国检察机关在以往的合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次主要来学习交流云南省检察机关工作中的一些经验。目前,老挝正在对国内的一些法律进行修改,需要加强与中国检察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希望通过这次访问,进一步加深双方友谊,深化双方合作。

  据悉,老挝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助理贡乌坦?乔玛诺一行将就“中国检察机关的组织构架”“中国检察机关的检察官管理”等主题与云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进行交流,并到基层检察院考察交流。

  据了解,在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推动下,中国云南省检察机关与老挝北部五省检察检察机关建立了定期会晤制度,开展司法协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双方还开展了一系列检察官互访学习和检察业务培训等交流活动。老挝检察代表团先后9次到我省考察访问或参加培训,中国云南省检察代表团先后6次到老挝考察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