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和贪腐问题典型案例

12.04.2016  12:28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罗平县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举一反三,发挥好警示震慑作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

钟山乡基层干部收受他人现金问题。2015年6月,在钟山乡狗街“新村庄”集镇建设及密村村委会上下么郎两村易地搬迁土地平整工作中,钟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庹勇,钟山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张广勇,钟山乡党委委员、综治办主任朱稳生等3人,狗街居委会干部朱绍文、任学吉等4人,密村村委会村组干部世斌、世家万等8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施工老板雷某以“辛苦费”名义所送现金6.4万元,每人收受现金2000元至8000元不等。目前,罗平县纪委已对张广勇、朱稳生、庹勇三人党纪立案调查,并暂扣违纪所得;钟山乡党委、钟山乡纪委对党总支书记朱绍文党纪处分并问责处理,给予世斌、世家万等7人问责处理,对世家陆、世家明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收缴违纪所得。

钟山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村建所所长范文彬收受贿赂和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范文彬在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任钟山乡村建所所长期间,两次收受他人贿赂共5000元;在钟山乡集镇街道路灯安装维护工程结算中虚开发票11835元,套取安装维护款3335元。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共贪污、受贿8335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范文彬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违纪所得8335元人民币予以收缴。

罗雄街道幸多禄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主任孙改良收受他人贿赂问题。孙改良在任幸多禄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文山州马关县“三七”种植老板林某谋取土地租用方面的利益,于2013年10月15日收受林某所送人民币2万元。孙改良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收受的2万元因已退给林某,故不予收缴。

罗雄街道羊者窝居委会主任周燕邦向他人行贿、向村民乱收费问题。周燕邦在任罗雄街道羊者窝居委会主任期间,于2013年12月,向主管其承包工程建设的吴某行贿7900元,向介绍其工程的宋某行贿3000元,共计行贿10900元;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以村集体无收入为由,收取3户女方户口曾经在白龙潭村的村民小孩落户费3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周燕邦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其收取的3000元落户费退还村民。

九龙街道控嘎村委会石岩脚村党支部书记陈家德侵占沼气池建设资金、虚报运输款等问题。2008年11月至2013年4月,陈家德任石岩脚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866”工程建设中,侵占沼气池建设资金10000元;虚报多领沼气池料子运输款1410元;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陈家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16410元予以收缴。

九龙街道舍恰村委会折歹村民小组副组长朱应高利用职权擅自决定村中重大事项问题。朱应高在任折歹村民小组副组长期间,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决定该村的重大事项,擅自转让村集体土地5处共计67300元,以明显高出市场价5万余元的价格擅自将折歹村老年娱乐室承包给本村村民刘某施工。朱应高本应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公开民主决定村内重大事项,但其忽视了监督,利用手中职权擅自决定村中重大事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朱应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正值村“两委”换届之际,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在选人用人上把好关,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贪腐等违反纪律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打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来源:曲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