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公布 将建立两级网络 全市分为17个单元网格监管

22.06.2016  16:45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环保局官网获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将在全市建立市、县(区)两级网络,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综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其中,市级环境监管网格,分为四级环境监管主体网格,具体为:一级网格由省环保厅划分,昆明市已被划入全省第二片区子网格,范围为昆明市所辖区域;二级网格划分为东、西2个片区,其中盘龙区、官渡区、东川区、呈贡区、石林县、寻甸县、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为东片区,五华区、西山区、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高新区、滇池度假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为西片区;三级网格将东、西2个片区按县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具体为盘龙区、东川区、石林县、寻甸县为第一区域,官渡区、呈贡区、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为第二区域,五华区、西山区、富民县、禄劝县为第三区域,高新区、滇池度假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为第四区域;四级网格将全市各县区按行政区划分为17个单元网格,每个县区为一个单位格。

  县(区)级环境监管网络则由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环保部门划分为若干主体网格和单元网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重点单位网格。由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审定、发布,报昆明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网格化环境监管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现场监察;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现场监察;区域内日常环境应急工作处置、排污收费以及环境监察稽查;涉危企业、单位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情况的现场监察等。

  云南信息报 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