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警方“打假”行动取得丰硕战果 破案875起、缴获假冒伪劣侵权商品76万件
2015年,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打击重点对准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妨碍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特别是影响农村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威胁地方支柱行业和企业的犯罪,以及跨区域犯罪,破获了一批侵权制假案件,捣毁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产业链,保护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期间,共立案查处假冒伪劣犯罪1229起,破案875起,捣毁制假贩假窝点65个,打掉犯罪团伙24个,缴获假冒伪劣侵权商品76万件,涉案金额3.06亿元,抓获涉案人员1110名。
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与工商、食药监、质监、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工作协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警企协作机制,努力提升打击质效。此外,各级公安机关以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集中销毁等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公开曝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件,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识假、防假技能。期间,共出动警力3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万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服务7万人次,悬挂宣传横幅300多幅,展示展板480多块,向手机用户推送预警防范短信300万余条,走访企业500余家。
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打击侵权制假犯罪保持“零容忍”,高举法治利剑,加大打击力度、深化打击重点、提升打击质效,切实维护好百姓权益。
典型案例:
1.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余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查获假冒“大益牌”普洱茶1107片(饼),假冒“中茶牌”普洱茶5621片(饼),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经查:犯罪嫌疑人自2013年以来,以实体店为掩护,通过市场及网络购买大量涉嫌假冒“中茶牌”和“大益牌”普洱茶,并通过网店销售、实体店发货的方式,大肆向广东、湖南、吉林等地销售假冒普洱茶制品。
2.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一个制假窝点,查获大量假冒“茅台”、“国窖1573”、“剑南春”、“五粮液”等品牌的成品白酒480件,原辅材料一批,制假设备一套,涉案价值220万余元。
3.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假冒“燕京”啤酒案,铲除了一个全产业链,打掉了一个犯罪团伙,缴获一批生产设备。
4.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一举捣毁2个特大生产假烟窝点,打掉1个生产销售假烟团伙,查获一批卷烟成品和一大批卷烟生产设备,涉案物品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摧毁了一条昆明到四川、重庆、福建、广东等省(市)的假烟销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