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环保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11.02.2015  18:42

 

按照绿春县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绿发〔2015〕4号)要求,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于2月5日下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是中央对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总要求,是我们工作实践的行动指南。

会议明确环保局要结合绿春县实际情况,重点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留住青山绿水,建设美丽家园。

会议对环保局今后的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及时统一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内涵,列入中心工作,实践于各科室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强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近期开展的“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我局工作思路、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三是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开展环境专项整治,严格环境执法,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信访接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