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大理州及宾川、石屏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规范化管理认定

18.12.2014  14:17
 

(业务指导一处    高阳)12月15、16日,省档案局组织两个认定组,分别由省档案局龙岗副局长和张文芝副局长带队,对红河州、石屏县和大理州、宾川县4个国家综合档案馆申报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进行认定。

认定组听取了各州、县档案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实地查看了档案保管情况,并对依据性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综合评议,认为各州、县领导高度重视档案事业发展,档案馆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档案收集整理规范、档案门类载体丰富、档案保管科学安全、档案信息化建设进展较快。最终,红河、大理州及石屏、宾川县档案馆分别以94分、97分、95分和94分通过认定,授予“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称号。

在认定意见反馈会上,认定组向各州、县档案馆反馈了认定意见,省档案局领导对各州、县通过认定表示祝贺,并根据各州、县实际情况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龙岗副局长(左)向石屏县李斗热副县长(右)授牌

 

认定组成员查看档案材料,中间为张文芝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