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
16.04.2015 18:52
本文来源: 云南省农业厅
云农办计〔2015〕73号
曲靖市、丽江市、昭通市、文山州、楚雄州、大理州、临沧市、普洱市、保山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玉溪市、德宏州农业(畜牧兽医)局,省农科院经作所:
根据农业部《关于编报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04]303号)以及专项项目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科学细致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严把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关
各有关单位在填报统计报表时,应正确理解各指标含义,确保统计口径一致。立项年度为2014年以前的项目(附件1表中前14个项目)务必对照农业部核定的各项目上年度统计报表(附件3)来填报今年统计报表,其中“上年结转”数据必须与农业部核定的上年度统计报表中“结转下年”数据一致。
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统计报表
各地应按单个项目填报“统计报表”(附件2),于4月24日之前报送至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至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及电话:赵岗 0871-65653570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本文来源: 云南省农业厅
16.04.2015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