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权益 帮助农民工发展

26.12.2014  17:52

  ——文山州人社局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侧记  

“你所在的工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分别是谁?包工头欠薪有没有给你们打欠条?”12月14日,文山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向农民工曾仕荣如是问道。当天上午,州人社局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在休闲广场举行,许多农民工带着自己的问题前来咨询、求助。 

宣传现场“点醒”多名农民工  

曾仕荣告诉记者,他是西畴县人,与其他四名同伴一起在文山城某建筑工地做架子工,自去年5月进场,距今年4月初工程全面竣工已过去8个月时间,被拖欠的7万多元钱却迟迟没有结算。“原先说好的8月份结款,但是当时包工头说没钱,允诺过年前支付给我们。马上年底了,我们很着急。”曾仕荣说,做工期间,他们每月只领取两千多元的生活费,其余薪资说好的竣工后一并结算。前不久包工头换了电话号码,听说他人在丘北,通过工友之间的联络还是能找到他。当被问及项目施工方、建设方、负责人等信息时,曾仕荣一问三不知,这让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也替他着急,赶紧将这一投诉情况记录下来,以备过后为他们追讨薪资。曾仕荣拿走了一些农民工维权宣传手册,希望更多的工友都来学习学习。

记者采访了解到,临近年底,被拖欠薪资问题成了农民工的一块心头病。从马关到文山来务工的代仕文是一名小包工头,手底下有十多个兄弟跟着他干活。眼看就要过年了,自己还欠着兄弟们的4.5万元工资,急得挠头。他说:“老板欠着我十来万块钱,他不付给我我又没得余款结给工人,很为难。大家之前都是在外省打工,因为信任我才回来跟我一起干,如果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我觉得太对不起他们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问他是否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写过欠条,代仕文无奈地表示没有。“你这种情况的话,应该由手下的农民工来投诉,赶紧回去组织他们维权,不要一直拖到年底影响大家回家过年。”工作人员说。代仕文恍然大悟地说“好的”。

活动现场还发放了农民工维权宣传材料,摆放展板,设置劳动保障维权、社会保险政策、劳动合同签订、招工与就业等现场咨询点,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农民工解疑释惑,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用数月时间重点整治拖欠薪问题,农民工朋友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据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潘元和介绍,2014年前三季度,全州共接到和处理农民工工资上访、投诉举报案件568起,涉及资金8833万元,涉及农民工11135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涵盖住建、水务、交通、林业、教育、电力、国土、扶贫开发、财政、铁路、移动等领域。为此,州人社局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对全州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舆情上报和信息沟通。截止目前,全州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得到了一定的防控和化解,总体局势平稳可控。

州人社局决定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在全州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目标就是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依法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提供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找工作要通过正规渠道,避免通过私人和非法组织介绍工作被骗,尽量避免直接给不熟悉而且没有固定住所的私人老板或者小包工头打工,以免发生欠薪逃匿行为;要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结算方式、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避免工资被拖欠、被克扣,向有关部门投诉时缺乏依据;当工资结算后,用人单位暂时没有资金支付工资时,请要求对方写下欠条,明确欠款金额和支付时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正常渠道,合法程序反映问题,既不能自暴自弃也不能采取过激方法,否则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将问题复杂化。

(记者 侯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