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昨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通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越南、老挝有关情况,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
省委书记陈豪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具体规定》《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以及修订的《省委工作规则》《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部署,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在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为全党作出了示范和引领。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委常委会要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要带头深学深研,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带头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要带头深入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承担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听取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省级领导挂联脱贫攻坚深度贫困县方案》。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严肃性、艰巨性,增强工作实效性;要聚焦迪庆州、怒江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群体,强化责任担当和机遇意识,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社会各界支持力度,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产业扶贫和人才支撑,实施省级领导挂联督战,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新时代必须打赢的第一场硬仗。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意见;听取了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