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女子要给二孩落户 村妇女主任:先拿结扎证来
从去年年底开始,家住曲靖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南城门社区二组的肖艳梅为给自己的二孩落户操碎了心,孩子都快一岁了却还没有户口。而迟迟没有落户的原因则是南城门社区规定其要先做结扎手术,才能落户,这让肖艳梅一家觉得很不合理。
符合生二胎条件 孩子出生却不能落户
12日下午,肖艳梅讲述了自己这一年来,为给孩子上户口,一家有所做的努力。
肖艳梅是家里的独生女,又是农村户口,夫妻俩符合生二胎的条件,为了生二孩,去年3月份,肖家到相关部门领取了准生证。去年7月份,自己和丈夫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孩子的出生让一家人开心不已,本想等几个月后,便到派出所给孩子落户。
年底却被村妇女主任告知,如果肖家要让孩子落户,必须让肖艳梅做结扎手术,并开具医学证明,社区才会为其开具接收证明,孩子的户口才能落在南城门社区。
妇女主任告知的情况,让肖家犯难了,“据我们了解,我们的情况在准生的范围内,根据计划生育,生完二孩,我们不能再生育孩子,但夫妻可以采用有效的避免方法来避孕,我们有权利不结扎也可以落户。”肖艳梅说。
本想自己有准生证等相关证明,便可以到辖区派出所落户,派出所民警表示可以给孩子落户。
一家人本想把孩子的户口给落了,但妇女主任却告知,根据社区规定,如果没有社区开具的接收证明,孩子就算落了户口,南城门社区二组也没有孩子的户籍。
“我们居住的小区是在城郊结合部,我们的房屋被拆迁后建小区,每年每人都会有相应的补助,如果我们家二娃的户口没在村里的话,补助也就没有了,因此我们迟迟不敢给孩子落户,孩子一岁零4个月,依然没有户口。”肖艳梅说。
村妇女主任:按社区的要求办事
对此,12日下午,肖艳梅所在村子的村妇女主任朱翠仙表示,“南城门社区主任告知我们,肖艳梅的情况必须结扎了才能落户,像她这样生完两个娃,根据计划生育不能再生,因此要做结扎手术后,才能给孩子落户,其它像这样的妇女,根据社区规定,也要求结扎了才能落户。”
“我们也是按照社区的规定来办事,社区要求我们要这样做,社区才会给其开接收证明,孩子的户口才能落到村里,如果他们没有开接收证明便去派出所落户,孩子在村里是没有户籍的。”朱翠仙说,“我们也想让她们家尽快把户口给落了,但就算村里给她开了证明,她到社区依然盖不了章,我们也为难。”朱翠仙说。
街道办事处:结扎手术是自愿的 会督促社区及时改正
13日下午,潇湘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任晏秦宝表示,做结扎手术,居民可自愿选择,街道办并没有强制要求,也没有要求落户必须结扎。
“据我了解,南城门社区在这方面卡得有些严格,要求他们不在生育范围的夫妻都要结扎才能落户,因为他们是城郊结合部,涉及一些相关的补助,因此一些家庭铤而走险超生,社区便用这样的严要求来防止居民超生,获取补助。”晏秦宝说。
“我们会及时要求社区,去除这样的规定,让居民自愿的选择是否结扎,肖艳梅的事情,我们也会帮忙协商处理,让其14号到街道办来说明情况。”晏秦宝说。
随后,记者本想跟朱翠仙和晏秦宝询问南城门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了解此事,两人均表示不方便透露私人号码,给了个办公室的座机,但因是周末,记者多次拨打座机,均没人接听。
律师:没有不结扎就不给上户口的规定
13日上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孙文杰表示,没有不结扎就不给上户口的规定,夫妻只要根据相关规定生育孩子,并在准生的范围内,孩子均可以落户。
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而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不结扎不给上户口的规定是违法行为,居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都市时报 实习记者汪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