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2014年预算数 | 2015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合计 | 694.35 | 31.00 | 492.87 |
| 492.87 | 170.48 | 871.86 | 80.00 | 644.56 |
| 644.56 | 147.30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 547.00 | 31.00 | 376.00 |
| 376.00 | 140.00 | 733.24 | 80.00 | 523.24 |
| 523.24 | 130.00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 64.45 |
| 45.78 |
| 45.78 | 18.67 | 46.89 |
| 41.24 |
| 41.24 | 5.65 |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 59.32 |
| 53.17 |
| 53.17 | 6.15 | 59.32 |
| 53.17 |
| 53.17 | 6.15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 23.58 |
| 17.92 |
| 17.92 | 5.66 | 32.41 |
| 26.91 |
| 26.91 | 5.50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71.86万元(包括下属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预算),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8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4.56万元,公务接待费147.3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177.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5年正式启用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新标准提高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标准,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69万元;二是2015年省外事办和高检院批复同意我院两个“双跨团”,预计出访人数14人,经费预算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经省外事办和高检院批复同意,我院两个“双跨团”预计出访人数14人,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80.00万元,比2014年增加49.0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安排开展出(国)境业务培训、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44.56万元,比2014年增加151.69万元,其中:省检察院523.24.00万元;昆明铁路运输分院41.24万元;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53.17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6.9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日常运转及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判监督、控告申诉、执行监督、案件管理等检察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7.30万元,比2014年减少23.18万元,其中:省检察院130.00万元;昆明铁路运输分院5.65万元;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6.15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5.5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