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投资增速持续回落,6月份民间投资增速跌至“谷底”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国务院18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希望以此降低融资成本、畅通投资渠道,稳住投资这块“压舱石”,发挥其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
《意见》指出,中国投融资管理体制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简政放权不协同、不到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政府投资管理亟需创新,引导和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权力下放与配套制度建设不同步,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服务仍需加强;投资法制建设滞后,投资监管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
《意见》对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提出四方面要求:其一是要求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其二是要求将投资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更加注重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其三是要求打通投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更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有效缓解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其四是要求投融资体制改革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意见》还从“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等几个方面对改革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还要求推进配套的改革措施,包括加快推进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医疗、教育、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改革,规范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多个方面。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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