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决定》授予高德荣“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授予高德荣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全文如下:
高德荣,男,独龙族,云南贡山人,1954年3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入党。曾先后担任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乡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2014年5月退休。
高德荣同志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光辉典范,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干部的学习楷模。他数十年如一日扎根边疆山区,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满腔热情,积极为教育奔波、为环保呼吁、为乡亲解难,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抓机遇、谋发展、搞建设、兴产业,改变了独龙江交通闭塞、基础设施落后、发展迟缓的面貌。他爱民至深、为民至诚,视百姓为父母、待群众如亲人,坚守独龙江,扎根群众中,为造福一方百姓倾注了心血和汗水,受到广大群众的热切欢迎。他做人坦荡磊落、为官清正廉洁,从不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好处,一辈子不图名利、不求回报,展现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决定,授予高德荣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央组织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高德荣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如山、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事业,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学习他大爱无私、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学习他务实担当、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努力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时刻扪心自省,清廉自守。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高德荣同志活动的热潮。要把开展向高德荣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争当高德荣式的好党员、好干部,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