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9.10.2014  11:12

 

10月24日下午,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陶玖平主持召开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内容。宣教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结合中心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陶玖平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实质。“读书百遍,其意自现”。要经常性、原原本本地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内容,深刻理解全会精神实质;三是学用结合,推动工作。要把握全省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大局,结合实际,着眼发展,研究如何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以什么样的形式和内容来推进宣教工作的创新发展。在今后工作中,全体领导干部要遵循依法治国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单位管理。所有干部职工要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更加严于律己、踏实工作、廉洁奉公,团结一心推动工作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努力将宣教中心工作能力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