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1.09.2015  16:09
      9月14日,驻省商务厅纪检组认真学习了《中共 云南 省委 办公厅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纪检组组长李杰传达了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的情况和内容。并对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条例》修订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学习时思悟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边学边思考,边学边感悟,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自学,切实领会好、把握好《条例》出台的背景、内涵及实质,做到学深悟透。三是工作中落到实处。牢记派驻机构的职责,增强担当意识,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敢于发声亮剑,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带头学习《条例》、掌握《条例》、遵守《条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认真落实 党风廉政 建设监督责任,用实际行动贯彻好、落实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