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传销入刑参与传销违法 云南严查13家直销企业

23.09.2016  11:11

近年来,传销已成为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大要案高发、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

据介绍,目前我省部分地区的“社会面聚集型”异地传销屡打不绝,传销人员长期居住聚集,传销回流反弹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管控。与此同时,网络传销活动防不胜防,此消彼长、活动频繁猖獗。省内人员流出省外区外参与从事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全省打击、防范传销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艰巨。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公安机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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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云南省直销企业(13家)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云南省申请直销企业(10家)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葆婴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圣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