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组织专家评估组深入楚雄州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05.11.2016  09:33

召开灾害损失评估工作部署会

省民政厅李国材副厅长对评估工作提出要求

省减灾委专家委主任、省政府参事叶燎原带领评估组查看灾情

评估组听取灾情汇报

评估组认真查阅台账资料

评估组查看灾情

2016年9月份以来,楚雄州因强降雨产生了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造成部分民房倒塌或受损、农作物减产或绝收,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严重毁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常务副省长李江、副省长刘慧晏、副省长张祖林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抗灾救灾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批示。省、州、县(市)、乡(镇)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快速反应,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

为进一步准确客观评估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组成由省减灾委专家委主任、省政府参事叶燎原任组长,省减灾委专家委专家、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史正涛任副组长,省减灾委专家委专家张红兵、梅庆斌和省民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相关人员参加的评估组,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赴楚雄州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以省减灾委名义邀请各口专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在我省尚属首次,无现成经验可借鉴,无统一公认的标准和方法。在开展具体工作前,评估组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工作要求、方法和原则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评估组到达楚雄州后,听取了楚雄州的灾情汇报,在州民政局的协调下获得各县及各行业上报的灾情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之后,联合州级各部门专家组成联合评估组,根据灾情和损失在全州各县分布的情况,分成两个评估小组,赴各县开展灾情实地调查、对灾害造成的各种损失进行评估。

评估组到达县里后,在对县里灾情资料了解的基础上,随机选择乡(镇)、村(社区)、公路、水利、农业等灾害点实地查看灾情,获取灾情数据。同时,召开座谈会,交流和咨询灾情调查方法、损失计算方法、计算标准等,对各县上报的各行业灾害损失进行了核实。

省州两级评估专家本着实际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辞辛劳、连续奋战,在10天内初步完成了灾害损失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