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督察组到大理州督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19.06.2017  09:01
黄文武杨健孔贵华陪同 

督察组一行在杨健、孔贵华等领导陪同下,到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实地督察。

 

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6月16日至17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率督察组一行,在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的陪同下到我州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进行督察。

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州委副书记、大理市委书记孔贵华陪同。

督察组一行先后到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喜洲镇仁里邑村、大理镇龙龛村实地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农村土地征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察。

17日上午,我州召开座谈会,汇报相关工作。

严之尧首先肯定了我州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大理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从地方实际出发,从老百姓的获得感出发,探索出了一批制度性成果,试点工作在统筹中向纵深推进。

严之尧强调,要保护好环境,利用好土地,想方设法做好改革这篇文章,做大改革蛋糕,让群众在改革中得到实惠,增加幸福感。

黄文武要求,大理要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夯实改革基础,加快农村规划修编、自然村房屋测绘、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探索集体土地的村民民主管理机制。要突出特色,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改革成果。要根据大理的实际特点,在坚持好四条底线的前提下,三项制度改革要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探索出符合全省实际的改革实践,为全省、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大理经验。要调研督导,着力解决试点中的困难问题。要统筹协调,切实增强改革试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要目标倒逼,及时总结形成制度性成果。

杨健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州将按照督察组及省国土厅的要求,继续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巩固好试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加紧落实解决,把大理市改革取得的成果向全州推广;以农村三项改革为契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综合改革,大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生态自然环境。

孔贵华作工作汇报。

州政府副州长邹子卿参加座谈会,大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州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大理市相关乡镇和办事处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