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转自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凸显出严明党的纪律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李春城、朱明国就是其中典型;有的当“两面人”,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黄兴国、王敏就属于此类;有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周本顺、万庆良便是例证;还有一些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更有甚者如周永康、令计划等人,政治野心膨胀,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政治阴谋活动,害莫大焉。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一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相继被查处。实践证明,党员“破法”必先“破纪”。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正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因此,必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始终贯穿着严明纪律的要求,并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总结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准则》着力突出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准则》中提到的32个“不准”、11个“禁止”、7 个“决不允许”等要求,涵盖了“六项纪律”的重要方面,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划出了底线、红线,提供了基本遵循。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甚烈,有的比腐败问题更严重。习近平总书记曾用“七个有之”总结现实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种种表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严肃查处了周永康、令计划等人,这些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为谋取个人职位,在政治上搞团团伙伙,进行分裂党的政治阴谋活动,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准则》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专列为一部分,强调了12个“不准”。其中,针对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言论、政治行为和组织行为上公开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准则》要求,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等。针对少数党的高级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进行政治阴谋的劣行,《准则》要求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这些要求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准则》还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表里不一的问题,明确了3个“反对”: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而在处理党内政治关系特别是对待上级方面,《准则》强调,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并规定了3个“禁止”,这既是对我们党历来强调的规则的重申,又体现了新形势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的自我约束。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核心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准则》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一节,《准则》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准则》还提出2个“不准”和3个“决不允许”,剑指党内存在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和本位主义问题。
事实上,《准则》作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位阶党内法规,全部内容都是对全体党员的纪律约束和要求,而且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最重要的是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害在增强政治警觉性。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平时工作中务必要增强政治警觉性,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也要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敢于抵制和斗争。每一名党员也要时刻谨记《准则》提出的“不准”“禁止”“决不允许”等纪律要求,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个人修为和工作习惯。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对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纠正,不能听之任之。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只有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才能营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白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