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通报怒江大理6人被查处

05.12.2014  11:46

     4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官网通报怒江州和大理州6名干部被查处情况。李少东在2001年4月至2010年9月担任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长期占用公司土地11.34平方米,并在土地上建盖简易铺面出租获利0.9万元。李少东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普前夺在2013年1月至12月担任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5万元;采取虚报工程建设任务等手段,贪污工程建设款11.76万元;专款不专用,从专项资金中违规支付执法电瓶车修理费4.6万元;滥用职权,违反《怒江州直接发包工程交易程序》规定,将“挖埋路灯线管”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方承建,致使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普前夺被福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尹世雄在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担任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因监管不力,致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门诊费12.55万元被该院会计陈文艳挪用至今未还,造成公共资金重大损失。尹世雄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副调研员杨品红,为解决自己的职级待遇而向他人行贿。经大理州纪委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品红党内警告处分。

    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副调研员茶中荣因滥用职权罪,大理市人民法院作出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经大理州纪委、州监察局审议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茶中荣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大理州祥云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委统战部第一副部长、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杨宗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经大理州纪委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宗元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都市时报 记者 许孟婕))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