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坚持思想到位行动对标 旗帜鲜明讲政治 明规立矩勇担当

09.01.2018  09:33

记者 杨富东

云南网讯   “‘四个意识’必须落在行动上,中央怎么决策部署,我们就要怎么做;习近平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要怎么干。”省纪委反复强调,纪检机关必须强化政治责任,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在纪律检查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年以来,省纪委继续高举讲政治的大旗,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在省纪委机关,这些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经典著作和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被放置在案头最醒目的位置上,干部们随手翻阅、随心诵读,随时随地被熏陶。党的十九大闭幕后,省纪委第一时间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并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作专题辅导。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省纪委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一项一项拎出来,提出了9个方面46项具体工作措施。

本着“以担当诠释忠诚”的信念,省纪委切实提高履职的政治站位,在执纪审查、作风建设、巡视监督、问责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中,把握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着力检视政治意识强不强、政治定位准不准、政治警觉性高不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同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检视监督执纪是否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坚决摒弃求稳怕乱思想,坚决防止人为减弱反腐力度。去年,省纪委建立了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有力疏浚了干部队伍源头,切实提升了监督执纪质量。

为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亮出来”,省纪委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突出了政治纪律方面内容,加大了政治纪律内容的权重。去年,省纪委对7个基本合格、4个不合格等次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共37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年10月,省纪委3位副书记带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促使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在机关建设中,省纪委始终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所谓政治性,就是在执纪审查中突出政治思维,“一些党员干部在接受谈话函询时不老实,说假话,这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所以在违纪定性时,不能因为他的违纪问题最终查处了,就放过这些更重要的思想政治问题”;所谓时代性,就是要跟上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所谓原则性,就是按照原则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所谓战斗性,就是担当负责,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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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