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公布楚雄州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9.05.2015  11:06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公布了楚雄州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楚雄市新村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新村镇去年分3次向小水井金矿生产协调工作组人员发放2013年补助98725元。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55元(伙食补助25元、野外补助30元),25元伙食补助由个人上交村委会作为伙食费。

楚雄市纪委监察局督促新村镇党委政府认真整改,对涉及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小水井金矿生产协调工作组人员超出实际出勤天数领取的补助追缴财政,停止发放从2014年起的补贴。

牟定县疾控中心原主任李建芬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14年,李建芬在担任牟定县疾控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227800元,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84000元,其中77500元用于购买服装41套。

2011年9月李建芬到山西、内蒙古考察,超范围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2950元。

牟定县委决定,给予李建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27800元、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购买服装的77500元及李建芬超范围报销的学习考察费用2950元,共计308250元收缴财政。

武定县狮山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亚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张亚能在担任武定县狮山镇卫生院院长期间,用上级财政返还资金,先后3次违规发放科室主任补助款162400元。其中,张亚能个人领补助款13500元。

武定县纪委决定,给予张亚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162400元收缴财政。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欧亚琼违规宴请问题

去年12月31日,欧亚琼在楚雄市警校路请客5桌,电话通知未说明宴请原因,部分被宴请人员参加宴请后知道是乔迁宴送了红包,欧亚琼未予拒绝,共计收受红包11个,金额2100元。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决定,责令欧亚琼作出书面检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退还全部礼金。

双柏县政府办副主任曹兴国在五一节值班期间擅自脱岗问题

5月2日下午,楚雄州纪委明察暗访组在暗访中发现,双柏县政府办副主任曹兴国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

双柏县纪委监察局责令曹兴国写出书面检查并深刻检讨。

记者 宋金艳(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