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市被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

08.04.2015  13:09

今年,红河州弥勒、泸西、建水、石屏4个县市被中央农业部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争取到项目资金225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050人。

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重点任务是开展教育培训和认定管理,制定和落实支持扶持政策,创新机制模式,健全制度体系。其工作思路是按照稳粮增收转方式、提质增效调结构的总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出台县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各地依托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等,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基础建设。认真选用和组编好精品教材,分产业、分类型规范开展培训工作。三是强化项目监管。按照需求导向,认真开展培育需求调研,组织遴选好培育对象,按照全过程培育的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细化,确保资金使用效果,鼓励项目县开展年度资金专项审计,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培育。四是做好宣传总结。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