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网约车征求意见稿出台 本市驾照3年驾龄车价12万元
本市驾照3年驾龄车价12万元,想开网约车的你符合没有?11月2日,昆明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两个改革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其中《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也正式公布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征求办法要求网约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车辆价格12万元以上
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持有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车辆价格12万元以上(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依据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车价为准);新能源汽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250千米以上;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在车身两侧(前车门)喷涂或粘贴明显的运营标识,标识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等,并提供能证明上述条件的资料等。
二.4年届满后需申请延续经营许可
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并审查合格的车辆,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运输证有效期为4年,届满后需申请延续经营许可。
三。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I次登记之日起计算),退出网约车经营。网约车报废按国家、省有关标准执行。
注:除以上条件外,还需一些其他相关条件。
对网约车司机的要求
一。具备3年以上驾龄
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同时,还要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男性年龄60岁、女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截至申领之日,5年内无被吊销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等,并提供证明以上条件的材料。
二。通过申请还要参加考试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审核通过后,还需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取得该证后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备案。证件有效期为6年。
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注册。
三。不得私自介入未经许可的平台
网约车司机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或乘客,不得巡游揽客;执行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以及其他一些细节要求。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要求
一。外商也可在昆投资网约车平台
办法初步提出,网约车运价拟实行市场调节价。昆明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在服务所在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公安机关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监管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取得许可证后还需到公安机关备案
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备案。
办法拟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届满30日内,提出延续经营许可申请。
三。乘客意外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平台公司要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等。
建立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乘客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在7日内作出答复;通过网约车平台及服务终端,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保证线上提供的驾驶员、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车辆一致。
驾驶员载客运营时,平台不得推送新的运营信息;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接入平台的车辆按规定喷涂或粘贴明显的运营标识,对车辆定期检查、保养、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平台数据库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
接入平台运营的车辆,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提供不间断运营服务,并明确服务项目,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如实记录车辆、驾驶员服务信息;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作价办法,须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提高服务质量,承担驾驶员甩客、故意绕道等严重服务问题的管理责任;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应当为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减轻或者豁免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乘客承担的承运人责任。
市民如对该办法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11月2日至15日期间,向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了解,提出建议、意见。
信件可寄昆明市盘龙区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栋写字楼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办公室(邮编:650000),或者邮件 [email protected] 。两种方式均请注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